精密度
13. 1 總則
1.1.13.. 3和表1給出的精密度是通過對石油及相關產品、FAME產品和25℃時黏度低于 150 mm2/s的色漆、磁漆、噴漆、清漆及相關產品的實驗室間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得出的。
13.2重復性限r
由同一操作者,使用同一儀器,在固定的操作條件下,按本試驗方法的規定正確操作,對同一樣品進 行試驗所測得的兩個試驗結果之差最終只有5%會超過表1給出的數值。
13.3再現性限R
由不同操作者,在不同實驗室內,按本試驗方法正確操作,對同一樣品進行試驗所測得的兩個單獨 的試驗結果之差最終只有5%會超過表1給出的數值。
表1精密度數值
分類 | 重復性限/℃ | 再現性限/℃ |
石油及相關產品 20℃~70℃ 70℃以上 | 0. 5 0. O22X0-9 | 0. 03CX+29) 0. 083X6 9 |
色漆、磁漆、噴漆和清漆 37. 8℃時黏度M5. 8 mm2/s 37. 8℃ 時黏度>5. 8 mm2/s | 1. 7 3. 3 | 3. 3 5. 0 |
脂肪酸甲酯(FAME) | 1. 9 | 15. 0 |
注:X是被比較結果的平均值。 |
注:下列數值是由表1中石油及相關產品精密度數值計算得出的。
溫度/℃ | 重復性限/℃ | 再現性限/℃ |
20 | 0. 5 | 1.4 |
70 | 0. 5 | 2. 9 |
93 | 1. 3 | 4. 9 |
150 | 2. 0 | 7. 5 |
200 | 2. 6 | 9. 9 |
260 | 3. 3 | 12. 4 |
14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注明本標準編號;
b)受試產品的類型及完整的標識;
c)試驗結果(見12章);
d)與規定方法的任何偏離;
e)試驗日期。